无人配送车与普通汽车发生剐蹭事故,赔偿责任谁来担?

2026-01-06 20852阅读

援引法制日报:

陕西西安发生一起无人配送车和普通车辆碰撞的交通事故。

一辆无人配送车从主干道往非机动车道开,在避让路边停靠车辆的时候轻微跑偏,与王女士驾驶的汽车发生了剐蹭。王女士立即下车拍照取证并报警。“它是一辆无人驾驶的车,出了事故,该找谁负责?”这是王女士的疑惑。

无人配送车与普通汽车发生剐蹭事故,赔偿责任谁来担?

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呢?

既然是无人驾驶车辆则自然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责任,通俗来说就是要由购买和使用者来承担责任,或者由制造和使用者来承担。

然而这里就有一个很矛盾的问题了。

假设A公司购买一批无人驾驶车用于送货,使用过程中发生与普通车辆或行人的交通事故;一般总会认为应当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A公司可能会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原因在于车辆是无人驾驶的,那么理论上就不应该出现责任交通事故;反之,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则说明车辆本身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从A公司的视角来分析,其必然认为车辆制造商才是责任方。

但是车辆制造商还能把问题甩给算法供应商或者第三方的运营方,这就难免要扯皮了。

制造商、运营方、供应商、平台方等等,一起与普通车辆发生的责任交通事故可能会带来诸多的争议;对于无责任的一方而言,其难免要经历漫长的等待,造成的时间损失可能会非常大。

可是现在又缺少无人驾驶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于是确实出现过有争议情况的类似交通事故。

笔者认为此类交通事故的解决方法应当明确一点:

责任划分明确之后,由无人驾驶车实际所有者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后续是否要向运营方或制造商追责,这是车辆所有人的事情,与事故中的无责任一方无关。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在高效化,普通车辆的交通事故可以通过视频快处等方法在几十分钟里解决好。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交通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对于无人驾驶车而言也应当保持事故处理的高效,应当将车辆所有人向运营方或制造商维权事宜列为事故处理流程之外,避免让类似的行为拖慢事故处理进程。

并且无人驾驶车的保险也应当及时发挥作用。

注意重点:有保险。

按照规定应当为无人驾驶车投保车险,保险公司和运营车辆也应当是联动的;比如车辆发生事故之后会自动联系保险公司并报警,由两方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

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中有明确要求,试点使用主体需要给车辆上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所以未来与无人驾驶车的交通事故应当不会再扯皮了,至少保险公司会先行解决问题,至于保险公司后续与运营方或制造商的事情就不是车主们需要关心的问题了。